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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1. 《科學創造論》的謬論(節錄自:《瞧!這個基督教》)
何永坤
文章提供: 脫苦海
05/2001

因為推薦香港科學館展出「人類的故事」,最近寫了八篇關於達爾文進化論文章,現在就談談美國亨利.M.莫理士(編按:即 Henry Morris)所謂「科學創造論」對進化論所作的批評。

在美國,打著「科學」招牌的所謂「創造論學會」主要有三個,其中最為美國教徒在教堂與教室拍爛手掌的就是莫理士的「創造研究學會」,但在歐洲新教會及羅馬天主教會就不受接納,原因是他的偽科學反而成為科學界抨擊的藉口而遺害教會傳教事業。因此我也乘梁燕城為他搖旗吶喊,也談談莫理士的偽科學。

「創造研究學會」在一九七○年設於美國加州聖地牙哥,他在一九七七年出版一本題為《相信創造論的二十一位科學家》的小冊子,其含意就是—連科學家也相信創造論,可知創造論是可信的。

但若細心查究這所謂「廿一位科學家」的來頭,發現其中一位水文學家就是莫理士本人,hydrologist 就絕不算科學家,其餘有三名教育學博士;五名工程師;一名物理學家;一名化學家;兩名神學家;一名心理語言學家;一名取得「食物科學技術」博士的人;一名昆蟲學家;一名生態學家;兩名生化學家;一名生理學家,及一名地理物理學家。顯然以上絕非莫理士所謂「廿一位科學家」。大多數基督教的「護教論者」都是大話、假話、空話、謊話的擴音器。從自吹自播宣傳「廿一位科學家」這笑話來看,莫理士設立「創造研究學會」根本就缺乏「知識的真誠」。

其實,以上混雜有神學家及天文學家的「廿一位科學家」中,除了最後五人在有關生物進化及地質等問題,有發言資格以外,其餘十六人在這方面都屬門外漢。這類虛張聲勢用以粉飾陣容,就是本港「六百一十位教育人士」在今年十一月七日刊登報紙廣告所稱「為數不少之著名科學家」的假話內容。

我們須了解一套理論之被接受與否,不會因為它宣傳是某某科學家所擁護,或有多少個科學家信仰,而應視乎該理論的提出者,能夠為該理論提供多少有效推理的論證及有力證據。從科學史和科學家發明與發現定律來看,科學家都將他的理論與創見發表於科學性雜誌及出版書本,以使世界其他科學家討論及實驗。最近梁燕城將莫理士捧為反對進化論的權威,真令人捧腹!

莫理士在一九六一年與他人合著《創世紀的洪水》一書,在七十九頁中說:「正是由於聖經這樣說,因此即使上帝用了一些不為我們理解的方法(來操作世界),我們仍然可以訴諸上帝的大能。」言下之意,就是聖經縱使遇上理解上的困難,也不必懷疑。莫理士的理論盲點,就是基督教蒙昧主義的體現,這與科學的懷疑與批判精神南轅北轍。

對地質學年代的謬見

莫理士以為,科學界已先接受了進化論模式的解釋,於是多數採取放射性元素的測試法,才將地球年齡被斷定為數十至百億年,符合進化論的時間假設。

說這種話的人,不獨對科學界的競爭、批判及科學發展史,完全無知,甚至對科學的仇視已達肆意侮辱的咀臉。就以達爾文的「漸變說」,歷來科學界就有不少人提出批評。自一九七○年以來,美國和東歐國家的一些生物學家提出反達爾文的理論,認為生物是突變而非漸變。美國紐約自然歷史博物館的N.艾爾德雷奇及哈佛大學的S.J.古爾德提出「間斷平衡」理論,指生物進化是跳躍式產生,而非連續變化產生。化石記錄中找不到生物進化每個階段就是這個論證的例子。此外,還有基因突變及染色體突變,還有細胞質基因突變及質體突變等等,都被認為是進化的過程。

對於達爾文的「自然選擇」,日本的木村資生在一九六八年提出「中性說」予以批判,認為中性突變基因的進化,既無利亦無害,不受自然選擇的作用。總之,科學家和基督教的教徒不同,不會將那本大話西遊的神書膜拜。基督徒將神書創世紀作為結論,對世界解釋完全以之作為藍本,就犯了「內定結論的謬誤」。正如我以前指出,進化論已被各種證據系統地統一起來,包括古生物學、比較解剖學和生理學、動物地理學、植物地理學及分子生物學等等。莫理士與其同好者要否定進化論,苦過刀仔鋸大樹。

地質學家和考古學家對「斷代」採用兩種方法,即相對年代斷代法和絕對年代斷代法。科學家最重要的絕對斷代法和精密測年法,是放射性碳素分析素—即碳十四和鉀一氬分析。目前正在考慮採用一種嶄新而有發展前途的「氨基酸消旋斷代法」。

莫理士質疑地質放射衰變方法,是完全妄論,因他對放射衰變的基本原理完全不懂。其實放射測量的基本概念並不複雜。假如一塊岩石在生成時含有某元素的放射性同位素,則這個同位素就會因為放射衰變而產生衰變物。由於各元素有其一定的放射性衰變率,且可藉實驗測得,又由於可以從岩石樣本中,測得目前所含放射性元素及衰變物的含量,因此可以輕易借助一條數式,推算得該岩石樣本,從初生時所含的放射性元素,衰變至目前含量所需的時間,這時間也就是岩石(以至地球)的年齡。

以碳十四來說,碳十四開始蛻變,還原為氮十四,在此過程放射β粒子。在一九六三年測定碳十四半衰變期為五七三○年。這即是說,原碳十四數量的一半要經五七三○年方能變為氮十四。可通過計算碳十四所放射的β射線來測定年代。鉀氬分析法的鉀,半衰變期是十三億年。

地球年齡十萬年的謬說

莫理士在一九七四年編輯出版的《科學創造論》中,對地質學的測量方法提出質疑,認為地質學家所採用的放射性衰變率,並非一個恆久不變的常數,而是一個會隨外界突變因素干擾而改變的函數。莫理士舉出這些突變因素,包括中微子的撞擊;超新星誕生所引起的宇宙輻射;地球磁場南北極自然轉向所引致的宇宙輻射;以及壓力、溫度,、岩石的化學狀態等等。

莫理士的質疑,顯出他對科學的無知。我們第一個反問就是:莫理士何以不能證明這些外界因素對衰變率的干擾,究有多大?事實上,按照核子物理學,放射性衰變過程是極不可能受外界干擾,因為從原子核釋放出來的粒子,是受微觀世界的作用力支配。這些短距作用力支配原子核的效力,遠比日常環境物理及化學反應的作用力為大。

第二、假設衰變率可以被改動,莫理士又何不實驗證明他列舉的因素會構成衰變率的改動呢?事實上,在一九二八年,科學家L.R.麥士維就曾進行試驗,結果證明衰變率沒有改動。可歎莫理士連這點科學常識也懵然不知。

第三、地球磁極無疑是會轉動,這是古地磁學專門研究各個不同地質年代的地磁場得出的結果。但地磁極的逆轉非常緩慢,在百億年以前,地磁極的位置才在現在的赤道附近,今後逐漸緩慢向極區移動。並且,地磁強度非常微弱,在赤道和兩極測度,在距離導線一匣米處(不足半吋)只分別為 0.3 及 0.7 高斯,無可能引致宇宙輻射。從我上文反問莫理士第一的解釋,可知地磁極的緩慢逆轉,對放射性變數絕無影響。莫理士如果正如梁燕城所誇稱是地質學家及科學家而對地球磁場如此毫無常識,實在令人為之笑噴飯!

更可笑的是另一個創造論的美國偽科學家班乃士(T. G. Barnes)在他寫的《地球磁場的起源及命運》一書中,完全否認地球的磁極會有轉向。於是追隨他的其他創造論者依他的謬說而以當今人口出生率逆推到遠古,而斷言「地球的存在不足十萬年」。人口出生率會因天災人禍及生態環境而發生變異,何況不可知的遠古?創造論偽科學的狂妄,顯出他們的非理性主義達到目中無人的心態。

雖然莫理士對科學的無知與班乃士的謬說,被當今科學界踢出科學共同體的大門,但在他們同好者中卻可大派用場,在封閉的教堂與教室中宣傳「科學家都反對進化論呀!」而大講耶穌,累得教徒拍爛手掌叫好!

其實以科學創造論者及護教論者對進化論與人類學之無知,用他們的偽科學來批評科學,其不撞大板者幾稀!究不如在教堂和教室詐騙那些「罪人一族」,說上帝用塵土造成一對泥公仔吧。

科學創造論是偽科學垃圾

莫理士的化石批評還有兩點陳舊的見解:
(一)認為書本中的地質年代是為配合進化論過程而作出井計然排列,但發現的地層卻有古地層疊在新地層之上,而進化後期的生物化石也會在較古舊的地層發現,因而不符合進化論觀點。

由此,莫理士認為進化論以地層的生物化石為主要證據,而化石若按先後排列須假設進化論的真實。這樣,如果科學家要證明進化論有效,就得先行假設它的有效,也就犯了「循環論證」的謬誤。

(批答):地質學的研究早於達爾文在一八五九年出版《物種起源》提出進化論之前就已發展,早在一八一五年就已將地質年代(不是天文年代)編製完臻,絕不受後出的進化論影響。一八一七年有「地層學之父」美稱的W.史密夫出版《經整理後的化石之地層系統》在序言中就宣稱:「我在地層學這個科目的觀察,是完全嶄新並不受其他理論影響。」以後地質學成專門學科發展,人類學興起後又獨立發展。莫理士之所謂「循環論證」根本不存在。
地層的移動是地球科學研究的內容。自二十世紀開始,有H.B.具克的「大陸漂移說」,以後地質學家提出「地幔對流」、「海底擴張」及近年的「板塊構造」等理論,都提供地層岩塊的位移及斷層上下與新舊翻置的原因。但人類學家也精於地質學,對化石的驗證不單獨測量地質年代,也測量化石所含的碳氮或鉀氬以確證化石的實際年齡。所以地層倒置不成問題。新發現的化石都能經公驗,再不能發生「辟爾唐人」了。

(二)莫理士又聲稱目前所掘出的化石樣本,記錄不完整,很多古生物的化石沒有連貫性,甚多失去的一環,所以不符合進化論關於生物逐漸演化的描述。

(批答):生物自三十五億年前出現以來由於年代入遠及地層移動,或受化學作用侵蝕,致很多古生物都沒有化石遺留或尚未出土。以八十年代計算,全世界博物館已存有一億以上化石種類,足以解釋生物由低級步向高級物種的進化過程。今天的遺傳理論(基因論)證明染色體內之細胞基因突變及質體突變而出現的突變是遺傳的特性,加以各種「突變」理論的出現,使得南方猿人、能人、直立人及智人的出現,不必須有過渡型的化石也能從體質了解他們的連貫性。進化論已成為「廣義蹤合進化論」的整體。

自從科學哲學家孔恩(T. Kuhn)發表《科學革命的結構》提出「科學家共同體」、「典範」及「常規科學」等理論,偽科學家就抱怨他們的創造論不被主流科學家接受。其實他們的見解只是批評進化論與人類學,自己沒有建立一套科學理論證據,只可算是科學垃圾。讓我為他們改一個招牌名稱──「創造科學論」。


我的回應:

「我們須了解一套理論之被接受與否,不會因為它宣傳是某某科學家所擁護,或有多少個科學家信仰,而應視乎該理論的提出者,能夠為該理論提供多少有效推理的論證及有力證據。」我是贊成的,現在請看:

「自一九七○年以來,美國和東歐國家的一些生物學家提出反達爾文的理論,認為生物是突變而非漸變。美國紐約自然歷史博物館的N.艾爾德雷奇及哈佛大學的S.J.古爾德提出「間斷平衡」理論,指生物進化是跳躍式產生,而非連續變化產生。化石記錄中找不到生物進化每個階段就是這個論證的例子。」乃為上文作者的論調,本人認為除非有更多的證據,否則這說法不應成立。創造論者一路所指的,便是沒有連續進化的化石,所以沒有漸漸進化論,於是這批進化論者就修改說法,認為是突變做成進化。

姑先勿論突變能否做成進化,我們先看上文作者的另一立場:「生物自三十五億年前出現以來由於年代入遠及地層移動,或受化學作用侵蝕,致很多古生物都沒有化石遺留或尚未出土。以八十年代計算,全世界博物館已存有一億以上化石種類,足以解釋生物由低級步向高級物種的進化過程」,到底有沒有足夠的過渡性化石,到底是漸變還是突變,連進化論者們自己內部也無統一意見,致出現上文的茅盾說法。再說,到底那一億種是「進化過程」的化石呢?還是「不同種類」的化石呢?文中也沒有提及。我認為如果進化論者要說服人們進化論是真的,他們應先解釋為何我們沒有看到「貓」和「狗」的中間型,雖說牠們沒有垂直(vertical)的進化關係,但在牠們橫向(horizontal)的關係中也該有中間的形態。上文的解釋說因大自然環境的變動而使「沒有化石遺留或尚未出土」,這個現象就是不支持進化論的現象,創造論者認為根本沒有這樣的證據存在,進化論者便說那些證據是「被毀滅了或未找到」,相信一般的的法庭也不會接受這樣的解釋。

「此外,還有基因突變及染色體突變,還有細胞質基因突變及質體突變等等,都被認為是進化的過程。」如果我上面的論點成立(沒有漸變的證據),那麼突變也許便是進化論者的唯一出路。上文的進化論者其實也提出一個十分支持他們的理論,就是「日本的木村資生在一九六八年提出「中性說」予以批判,認為中性突變基因的進化,既無利亦無害,不受自然選擇的作用」。如果這理論是成立的話,那麼中性基因的的不停突變就會是進化論一個絕對可行的途徑,但請看看《科學創造論》關於突變參考的解釋(第三章的註24-27),它們都一致的指出大多數突變是有害的(最少是沒有益的),註27更是參考1970年出版的「"Genetic Load", Scientific America, Vol.222 March, 1970)」,在木村資的1968之後。

退一萬步說,請問化論者,由一種生物進化到另一種,要多少次的中性或有益基因突變呢?讓我們假設只需十次,基因的突變有一半機會幫助進化,我們算算看:

0.5^10 = 1 / 1024

一千次只有一次機會成功,即使有人覺得這仍能夠接受,容許我再問一個問題。

有多少種生物成功進化了?

在這裡最少可以看出進化論可能十分少。

也許有人會認為有成千上萬隻動物,總有幾隻會進化成功,我在這裡發表我的意見(因為我的生物學不好嘛)。即使進化成功,生物也需要繁殖才能把這基因遺傳下去。假定要基因相同的才可以成功交配(不知是不是),計算動物成功找到交配的配偶的成功率:

動物分為十一個等級(class)(10 + 1,未進化,十次突變)

Pascal triangle 第十一層

1 10 45 120 210 252 210 120 45 10 1

動物找到合適交配對象的機會

= (1^2 + 10^2 + 45^2 + 120^2 + 210^2 + 252^2 + 210^2 + 120^2 + 45^2 + 10^2 + 1^2) / 1024^2

=184966 / 1048576

=18%

在上面我已經假設了動物基因的突變必是順序的,如果突變次序不是順序的話,動物的不同等級便會有1024個(2^10),機會更渺茫。

平均只有兩成動物有成功交配的機會,不但大大影響動物的存活能力,也使進化論在數學上很難延續,更何況進化論者指一種動物可以因環境不同而進化成不同動物,這更使種類變多,增加繁殖的難度,若說不同的動物可以交配繁殖,卻是沒有「狗」和「貓」的中間型,我認為也很難解釋。

 

看地質學上的指正,我在這裡先投降,因為對此全無認識,因此我們在這裡便先接受(各位可以選擇不)地球的年齡大於十萬年,但有一個有趣的數字,摘自吳主光先生的《進化論批判》小冊子,也請進化論者解釋解釋,糾正糾正:

全地球陸地上共有泥土 = 383000000000000000噸(3.83*10^17噸)(3.83&*10^20kg)

一年被雨水沖到海中的泥土 = 27500000000噸(2.75*10^10噸)

泥土全被沖到海裡需時 = 13927273年

也許沒有一億年的時間讓生物進化

 

另外我認為上文只推翻了《科學創造論》的一點,要知書中陳述的並不止一點,而有六點。即使我接受進化論者地質學上的解釋,我仍然無法想像他們如何回答以下的問題:

請問宇宙是不是永恆的?如果是永恆的,為什麼到現在的熵(entropy)仍未使宇宙停頓?

如果宇宙不是永恆的,請問是如何開始的?請問如何從「無」變「有」?自然定律從何而來?從何時開始作用?有沒有改變過?

盼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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